遵义报废汽车回收公司(渝垚物资回收)告诉您汽车出现哪些情况应当报废
一,轻型车,微型车(含越野车),采矿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;重型车,中型车(含越野车)累计行驶40万公里;超,大,中,轻型车,微型客车(含越野车)和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;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;
二,轻型和微型卡车(包括越野车),带拖车的卡车,采矿作业专用车和各种出租车等车辆使用10年;
三,车辆因各种原因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差,无法修复的;
四,车型淘汰,无备件来源;
五,长期使用后,车辆油耗超过国家认可车辆出厂标准规定值的50%;
六,经修理,调整,仍不符合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;
七,经过维修调整或采用废气污染控制技术后,污染物排放仍超过国家汽车排放标准.
除了座位少于19的出租车和轻型和小型货车(包括越野车),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两用车,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排放的规定严格检查,性能符合要求的,可以延期报废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本标准第2条规定期限的一半.对使用寿命延长的车辆,要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加大检查频次,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排放规定的,要予以报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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